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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维朋律师 程维朋律师,四川永旺律师事务所律师,中国律师协会会员和四川律师协会会员,中国法学会会员,劳动关系协调师,社会工作师,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法学学士。办理了大量的物权、债权、婚姻家庭、交通医疗、工伤、合同纠纷、保险... 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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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神损害赔偿法如何完善?

本论文主要是分析精神损害赔偿法的相关规定,以及需要完善的地方。

【摘要】刑事附带民事精神损害不赔偿,国家精神损害少赔偿,民事精神损害多赔偿;侵害主体和案件性质不同,赔偿额度不同;这是不公平的。因此,有必要分析精神损害产生的原因,完善民事精神损害赔偿法律规定,制定统一的精神损害赔偿法,适应法律实践的需要。

【关键词】精神损害赔偿法民事刑事

相同程度的精神损害,刑事法律规定不赔,国家赔偿法规定少赔,民事法律规定多赔,这既不利于实现社会公平也不利于国家法制的统一。因此,应深入研究刑事、国家、民事精神损害赔偿法律实践的需要,制定统一的精神损害赔偿法律规定。

现行精神损害赔偿法律规定

赔偿原因。第一,刑事附带民事精神损害不赔偿。相对于民事赔偿来说,刑事制裁侵害人是对被害人受伤心灵的最好抚慰,没有必要再赔偿被害人的精神损失。如果赔偿被害人的精神损失,因损害程度无法衡量,赔偿标准难以制定,赔偿数额难以确定,既不好调解也不好判决,会影响案件的按期审结。第二,国家精神损害违法赔偿。国家赔偿法将违法责任原则规定为行政赔偿和司法赔偿的共同原则,具体规定在国家赔偿法总则第二条,其涵义是只有国家机关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违法行使职权侵害受害人合法权益的,受害人才有取得国家赔偿的权利。第三,民事精神损害归责赔偿。民事精神损害赔偿责任适用民事法律的归责原则。民事法律的归责原则有过错责任、无过错责任、推定过错责任和共同危险责任,侵权行为的类型不同,归责原则不同,应根据精神损害行为的具体类型认定精神损害赔偿责任。

赔偿范围。第一,刑事赔偿无范围。刑事法律和司法解释都明确规定,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只赔偿经济损失、物质损失,不赔偿精神损失,刑事赔偿没有精神损害赔偿范围的规定。第二,国家赔偿范围窄。《国家赔偿法》规定的精神损害赔偿范围仅包括名誉权、荣誉权,而未包括生命权、身体权等人格权,赔偿范围狭窄。第三,民事赔偿范围宽。我国民事法律和司法解释规定的精神损害赔偿范围有人格权、监护权、死亡自然人近亲属的精神权、特定纪念物品的拥有权等权利。

赔偿标准。刑事法律和国家赔偿法未规定具体的赔偿标准,有关民事精神损害的司法解释未规定具体的赔偿数额,但允许法官考虑相关因素并通过自己的良知确定。相关因素包括侵权人的过错程度;侵权的手段、场合、方式、后果;侵权人的获利情况和承担责任的经济能力;受诉法院所在地的平均生活水平等。确定具体赔偿数额时还应考虑三条原则:对受害人是否起到抚慰作用;对加害人是否起到制裁作用;对社会是否有一般的警示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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