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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维朋律师 程维朋律师,四川永旺律师事务所律师,中国律师协会会员和四川律师协会会员,中国法学会会员,劳动关系协调师,社会工作师,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法学学士。办理了大量的物权、债权、婚姻家庭、交通医疗、工伤、合同纠纷、保险... 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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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姓名:程维朋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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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辩护

单位受贿罪的认定标准是怎样规定的?

单位受贿罪的认定标准是怎样规定的?

一、什么是单位受贿罪?

程维朋律师答:单位受贿罪,是指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情节严重,或者在经济往来中,在帐外暗中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手续费的行为。单位受贿罪的主体是单位,而且只能是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等国有单位。主观方面属于故意,是经单位领导机构决策,代表单位的整体意,客观方面表现为:

一是在行为方式上表现为积极的作为,利用职权为他人谋利益,索取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

二是在经济往来中,在帐外暗中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手续费。其三、主观故意,是经单位决策机构的授权或者同意,由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表现出来的,而不是单位中某个人的意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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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单位受贿与个人受贿该怎样区分?

程维朋律师答:单位受贿是以单位的名义收取财物为单位所有,个人受贿是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财物,2者在主体上不同,客体是不同,单位犯罪是侵犯的单位的廉洁性,个人受贿是职务不可交易性。

三、单位受贿罪的立案标准是怎样规定的?

程维朋律师答:1.单位受贿数额在10万元以上的;

2.单位受贿数额不满10万元,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1) 故意刁难、要挟有关单位、个人,造成恶劣影响的;

(2) 强行索取财物的;

(3) 致使国家或者社会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

四、单位受贿,怎样算是自首?

程维朋律师答:单位自首的成立条件,归纳为以下几种,以求有助于司法实践中正确认定单位自首:

1.单位犯罪是经由集体研究决定实施的,犯罪单位又经由集体研究决定委派他人去投案并如实交代罪行的,应认定为单位自首。

2.犯罪单位的法定代表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投案自首,如实供述罪行的,不论其是否参与了单位犯罪,应认定为单位自首。3.直接责任人员在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不知情的情况下实施单位犯罪,该直接责任人员自动投案且如实交代的,单位成立自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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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单位受贿共犯该怎样认定?

程维朋律师答:共犯是指,二个以上的单位或者一个单位与一个自然人出于共同犯罪的目的参与、实施犯罪行为,也可以是事实的共犯,也就是说没有共同的犯罪故意,但两个行为共同导致犯罪的发生,属于刑法共犯。单位受贿是法人对外作出意思表示,其单位本身不能表达意识,单位是由单位的意识表示机关代为表示意识,这样的意识表示机关通常是单位主要负责人构成,单位主要负责代为单位行使意识表示决定单位相关活动,从而单位犯罪中虽然是以单位的意识对外产生法律后果,但对内这些意识表示的形成和实施直接来源于主要领导。因此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在单位犯罪中形成了共同意识表示和实施行为的主要人员,与单位犯罪形成共犯。

2、必须具有共同的犯罪行为。是以单位承担刑事责任的基础。共同犯罪行为并不完全是相同的犯罪行为,还包括对犯罪行为的分工和合作。单位受贿罪客观方面的表现是为他人谋利和收取财物为单位所有,因此,在共同犯罪中参与单位受贿行为必然有其中一种行为。而这种犯罪行为指向的客体必然是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职务行为的廉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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